悍马 (军用汽车) 编辑
高机动性多用途轮式车辆,又称悍马,是由AM General汽车公司为美军生产的四轮驱动车辆。1991年,历经波斯湾战争一役,其优异的机动性、越野性、可靠性和耐久性与各式武器承载上的安装适应能力,间接促使该款汽车声名大噪。部分军事迷更将其冠上“越野之王”的美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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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-100装甲车是凯迪拉克盖集制造的两栖车辆四轮驱动轻型装甲车。V-100系列四轮驱动装甲车被凯迪拉克盖集命名为“突击队”。此车辆担任了许多角色,包括装甲运兵车,救护车,消防车,反坦克车,迫击炮载体等。此车在越南战争经历战火的洗礼,在美军中的昵称为鸭子,或V。它也提供给美国的许多盟国,包括黎巴嫩和沙特阿拉伯,并参与1991年海湾战争。此车已不再生产,一个现代化的衍生品是M1117守护者装甲车,被开发来取代装甲悍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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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56土狼式涡轮发烟车,是一套安置在悍马上的野战烟幕施放系统。
VAB装甲车是法国军队一种现役主力轮型装甲车,和美国悍马相比其防御力较高一些,能搭载的武器也较重型,包含四联装反战车导弹等。1976年服役,产量大约为5,000辆。
瓦曼塔装甲车为西班牙UROVESA公司设计之4轮装甲车,模仿自悍马H1。90年代西班牙需要一种四轮轻战术车辆,UROVESA公司以一种仿自悍马车的瓦曼塔车得标,从1999年至2003年间生产了2100辆以上。
猛士是一款由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与生产的4×4底盘的轻型战术车辆/防地雷反伏击车车族。其中,一代猛士为授权生产的悍马,二代与三代猛士均为自主设计研发。猛士的车族发展趋势基本与美国军用轻型战术车辆相同,如二代猛士可被认为对标美军的装甲加强版悍马;而三代猛士则被认为对标美军的JLTV。
高机动车是一种日本陆上自卫队军用车辆,由丰田汽车研发、再由日野汽车制造;可以搭载一个班10名步兵还能牵引小型火炮,昵称“疾风”或是“高机”、“日本悍马”。最初是配合73式中型卡车而研发,1993年导入生产。
联合轻型战术车是美军一个发展和洽谈中的国防计划,将研发新车型以取代悍马。此车预计成为服役美军的主力四轮车种。于2012年1月5日,TACOM宣布该方案已进入工程与制造发展阶段 ,EMD合约已于2012年8月23被授予。2015年8月,美国陆军宣布由奥什科甚公司得标,预计美国陆军将采购5万辆,而美国海军陆战队将采购1.6万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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